貴客現金交易等值或超過$12萬港元; 電匯等值或超過$8000港元,因應香港現行法例,
要求如下:
* 個人客戶:
1. 需出示身份證或護照副本及最近三個月內有效住址證明。
(水費,電費,煤氣費,電話費單,銀行信件等任何一種)
2. 國內客戶需出示身份證及護照或通行證副本。
* 公司客戶:
獨資經營合夥
1. 東主身份證副本
2. 通訊地址證明(有效期3個月內的水費,電費,煤氣費,電話費單,銀行信件等任何一種)
3. 簽署作實的商業登記證(BR) 副本
4. 公司名片
公司
1. 股東身份證副本
2. 通訊地址證明(有效期3個月內的水費,電費,煤氣費,電話費單,銀行信件等任何一種)
3. 簽署作實的商業登記證(BR) 及公司註册證書(CI) 副本
4. 公司名片
5. 簽署作實的公司章程及規則或其他法律文件的副本
6. 簽署作實的董事局議決之開户决定
滙款代理及貨幣找換公司
1. 香港海關的登記牌照
2. 上列有關文件
客户已預訂貨幣 須在指定時間交易。
1.所有匯價只供參考,一切以當時成交為準。
2.沒有預留貨幣:請在星期一至五下午三時前,星期六上午十一時三十分前交易。
3.已預留之貨幣:不可取消及更改(數目不能加減)‧並必須於致電叁個小時後
即日下午六時前到取,逾時不候‧不便之處敬請原諒。